根據《關于開展2023年度教育部外派儲備干部選拔工作的通知》(教人司〔2023〕330號)精神,為進一步加強教育外事干部隊伍建設,現就做好外派儲備干部報名推薦工作的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人選條件
除具備《駐外外交人員法》所規定的任職資格外,還須具備以下條件:
(一)政治素質過硬,理想信念堅定,自覺服從黨的領導,牢固樹立“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堅決做到“兩個維護”。
(二)具備勝任崗位所需的專業知識、工作能力,以及常駐國外所要求的身體條件、心理素質和適應能力。
(三)嚴格遵守紀律和規矩,作風優良,品行端正。
(四)外語水平要求:
1.非通用語種:法語、德語、俄語、日語、朝鮮語、葡萄牙語、西班牙語、阿拉伯語、蒙古語、土耳其語、希臘語等語種干部,應具有相應語言專業本科以上學歷或在相應語種國家取得碩士及以上學位,或通過自修等途徑取得相應語種資格證書。
2.英語:具有英語專業本科以上學歷;非英語專業的應具有碩士及以上學位,具有英語國家留學或工作經歷的優先考慮。一般應有外事或行政工作經歷。原則上應具有有關英語水平測試成績:如托業聽力閱讀800分以上、托福90分以上、雅思6.5分以上或英語專業八級證書。
(五)其他條件。年齡不低于23周歲,不超過45周歲(非通用語種干部可放寬到50周歲);有機動車駕駛證。
二、校內選拔程序
(一)動員報名。各二級黨組織按照通知要求做好宣傳動員和組織報名工作。
(二)單位推薦。各二級黨組織根據報名人員情況和干部工作的總體考慮,積極推薦政治素質好、業務能力突出的干部,并組織填寫《教育部外派儲備干部候選人基本情況表》和《教育部外派儲備干部推薦表》(附件1、2)。
(三)遴選上報。黨委組織部對各二級黨組織推薦的人選進行遴選,報學校黨委同意后上報教育部人事司。
三、教育部選拔程序
(一)考試考察。教育部人事司對學校推薦人選資格條件進行初步審核后,擇優確定參加考試人選。對通過選拔考試的人選,組織到學校進行深入考察,并擇優確定參加崗前培訓人選。
(二)培訓入庫。考察合格人選將參加教育部統一組織的脫產崗前培訓,培訓合格者作為外派儲備干部入庫,入庫有效期一般為二年。后續根據駐外工作需要和本人實際情況,適時外派赴駐外使領館從事留學生管理、教育交流合作和教育調研等工作。駐外工作任期二至四年,任滿后仍回原單位工作。
四、有關要求
各二級黨組織要高度重視,把外派儲備干部選拔作為一項政治任務抓實抓細抓好,認真組織,嚴把標準,擇優推薦,積極支持干部投身教育駐外事業。
候選人基本情況表、推薦表紙質版和有關語言水平測試成績證明,請于10月8日前報送學校黨委組織部(和平樓212室),同時將電子版發送至[email protected]。
聯 系 人:范圣法
聯系電話:64252700
華東理工大學黨委組織部
2023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