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國家留學基金管理委員會青年骨干教師出國研修項目的選派辦法,現擬在全校遴選2023年青年骨干教師出國研修1:1配套項目候選人。
請各學院結合學科發展、師資隊伍建設情況及項目選派要求推薦項目候選人,于9月8日前將“青年骨干教師出國研修項目匯總表”(名單按推薦程度排序)及推薦候選人材料(含個人申請表、邀請信、外語水平證明、科研項目及論文目錄、個人簡歷、個人承諾書等)發送至國際合作與交流處郵箱[email protected]。被推薦人個人申請表、承諾書以及學院匯總表由學院黨政領導簽字后交至國際合作與交流處出國境辦公室。
一、留學期限
訪問學者留學期限為12個月。
二、申請時間
9月10-25日申報(線上)。
三、申請條件
1. 學院重點培養的優秀青年教師、實驗室骨干,從事教學、科研工作并取得突出成績,具有扎實的專業基礎、較強的教學、科研能力。
2. 年齡不超過45周歲。博士后人員須經人事處同意后方可申報。
3. 外語水平應符合國家留學基金委資助出國留學外語條件及留學國家、留學單位的語言要求。
4. 申請時須提交國外大學或科研機構的正式邀請信。
5. 申請人需主持校級及以上或參加省部級以上科研項目和課題研究,且外方邀請信注明的在外研修專業方向與承擔項目(課題)研究工作相一致。
6. 在出國期間能認真完成既定的出國研修計劃,回國后完成考核指標(至少完成一項):
(1)以第一作者或通訊作者身份發表1~2篇SCI/SSCI高質量論文;
(2)推動國際合作項目立項或國際聯合實驗室建設;
(3)教學上開設一門雙語課程或全英語課程。
7. 申請要求及材料以國家留學基金委當年的選派辦法為準。
四、派出管理
1. 國家留學基金委原則上不受理變更留學國別、變更留學單位、變更留學期限及延期派出的申請。
2. 被錄取人員在留學資格有效期前出訪。凡未按期派出者,留學資格自動取消。
聯系人:張聞
電話:64251149
國際合作與交流處
2023年9月1日
附件一、華東理工大學2023年青年骨干教師出國研修項目申請表.doc
附件二、學院推薦匯總表.xls
附件三、個人承諾書.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