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jù)國家留學基金管理委員會國家公派出國留學項目選派辦法,現(xiàn)擬在全校遴選2023年國家公派高級研究學者、訪問學者、博士后項目候選人。
請各學院結合學科發(fā)展、師資隊伍建設情況及項目選派要求推薦項目候選人,于3月24日前將“2023年高研訪學項目匯總表”及推薦候選人材料(含個人校內申請表、個人承諾書、邀請信、外語水平證明、科研項目及論文目錄、個人簡歷等)發(fā)送至國際合作與交流處郵箱[email protected]。被推薦人個人申請表、承諾書以及學院匯總表由學院黨政領導簽字后交至國際合作與交流處出國境辦公室。
一、申請條件
1、學院重點培養(yǎng)的優(yōu)秀教師、實驗室骨干,從事教學、科研工作并取得突出成績,具有扎實的專業(yè)基礎、較強的教學及科研能力。
2、申請高級研究學者不超過55周歲,訪問學者不超過50周歲。
3、博士后不超過40周歲,申請時距其博士畢業(yè)時間應在3年以內,且需經人事處簽字同意后方可申報。
4、外語水平應符合國家留學基金委資助出國留學外語條件及留學國家、留學單位的語言要求。
5、申請時須提交國外大學或科研機構的正式邀請信。
6、須有承擔省部級以上科研在研項目。
7、在出國期間能認真完成既定的出國研修計劃,回國后完成考核指標(至少完成一項):
(1)以第一作者或通訊作者身份發(fā)表1~2篇SCI/SSCI高質量論文;
(2)推動國際合作項目立項或國際聯(lián)合實驗室建設;
(3)教學上開設一門雙語課程或全英語課程。
8、申請要求及材料以國家留學基金委當年的選派辦法為準。國家留學基金委項目專欄鏈接:https://www.csc.edu.cn/chuguo/s/2465
二、申請時間
國際合作與交流處將對通過學院推薦的候選人進行公示。公示期結束后,請候選人屆時登陸國家留學基金委網站(www.csc.edu.cn)準時完成網上申報工作。網上申報和審核時間如下:
4月10日—20日完成個人網上申請,上傳所有附件材料,打印“單位推薦意見表”交學院院長簽字;
4月21日前將申請表(貼照片)、單位推薦意見表以及所有上傳的紙質材料(一份)送交國交處出國境辦公室;
4月22日—26日國交處完成線上信息和書面材料的審核;
4月28日前國交處完成線上單位推薦意見填報、校內公文審批;
4月30日前國交處將書面材料寄送國家留學基金管理委員會。
三、派出管理
1、國家留學基金委原則上不受理變更留學國別、變更留學單位、變更留學期限及延期派出的申請。
2、被錄取人員在留學資格有效期前出訪。凡未按期派出者,留學資格自動取消
聯(lián)系人:張聞
電話: 64251149
附件一、2023年國家公派高級研究學者、訪問學者、博士后項目校內申請表.doc
附件三、承諾書.doc